『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之比較表


(依據97.02.15行政院通過之勞保修法版本內容比較)














































項 目



國 民 年 金



勞 工 保 險 年 金



類型



社會型保險(無工作可加)



工作型保險(有工作才有)



保險費率



6.5%至12%;第3年起每2年調高0.5%。



6.5%至11%;第3年起每2年調高0.5%。



投保薪資(金額)



固定投保金額:


17,280



依其工作所得投保:


1.受僱勞工:第117,280元,第2243,900元。


2.職業工人:最低18,300元(現行第3級),投保工資上限43,900元。



保險費負擔比例



被保險人60%。


政府40%。



1.受僱勞工:


雇主:70  勞工:20  政府:10


2.職業工人:勞工:60  政府:40



給付項目



1.身心障礙年金


2.老年年金


3.遺屬年金


4.喪葬給付



1.普通事故:生育、傷病、失能(年金及一次金)、老年(年金及一次金)及死亡(年金及一次金)給付。


2.職業災害:傷病、失能(年金及一次金)、死亡(年金及一次金)及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給付條件



1.身心障礙年金: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經評估為無工作能力者。


2.老年年金:年滿65歲。


3.遺屬年金:


1)加保期間死亡。


2)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4.被保險人死亡。



1.失能年金: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2.老年年金: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


3.遺屬年金:


1)加保期間死亡。


2)領取失能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3)年資滿15年,並符合現行老年給付條件,在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



給付標準



每投保1年為1.3%,身心障礙年金基本保障4000元;其餘年金基本保障3000元。喪葬給付5個月。



1.每投保1年為1.3%,失能年金基本保障4000元;其餘年金基本保障3000元。


2.失能年金另外加發配偶或子女眷屬補助25%,最多加發50%。



展延年金



無。


一律65歲開始領年金



展延年金:符合請領勞保年金之年齡時,每延後1年,增給4%,最多增給20%。



選擇權





1.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被保險人或其遺屬得於請領失能給付、老年給付或遺屬給付時,選擇請領現制一次金給付或年金給付。


2.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於領取失能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者,遺屬得選擇失能或老年一次金扣除已領年金總額之差額。



 


 


 案例說明比較:


一、舊制勞保一次金VS新制勞保年金


*勞工於60歲時,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假設選擇領「勞保一次金」最後3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2,000元。


*假設選擇領「勞保年金」用最高15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5,600元。所得替代率1.3%

























勞保年資



舊制勞保一次金



新制勞保年金



新舊制比較



25



32,000元× 35


112萬元



25,600元× 1.3%× 25年=8,320/


8,320/月×12月× 22


2196,480



新制勞保年金可多領


1076,480



30



32,000元× 45


144萬元



25,600元× 1.3%× 30年=9,984/


9,984/月×12月× 22


2635776



新制勞保年金可多領


1195,776



35



32,000元× 45


144萬元


※有5年的無效年資



25,600元× 1.3%× 35年=11,648/


11,648/月×12月× 22


3075,072



新制勞保年金可多領


1635,072



附註:1.本比較係假設以勞工於勞保年金實施後之前5年,勞工年滿60歲,可請領勞保年金給付,且可以活到平均餘命至82歲,共有22年為計算基準。


2.勞保年金用最高15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預估平均月投保薪資應會較低。



 


二、「勞保一次金+國保年金」 VS 「勞保年金」比較


*國保年金開辦前,勞工55歲,並以活到82歲為例。


*假設選擇領「勞保一次金」的最後3年平均勞保月投保薪資為32,000元。


*假設選擇領「勞保年金」的15年平均勞保月投保薪資為25,600元,所得替代率1.3%


































年 資



65歲請領【國民】年金



65歲請領【勞保年金



與國保比較



國民年金開辦前,勞保年資滿20



1.年齡55歲時領勞保一次金:


 32,000元× 25月=80萬元


2.續加國保繳費10年:


3,000元+17,280元× 0.65%×10年=4,123/(國保月領金額)


4,123/月× 12月 × 17


841,092


合計1641,092



25,600元×1.3%(所得替代率)×投保年資30年× 1.12(展延年金)=11,182/


11,182/月×12月× 17


2281,128



勞保年金可多領640,036



◎如不計展延年金:(滿62歲時領年金)


25,600元 × 1.3%× 27


8,985元× 12月× 20


2156,400  (3)



勞保年金可多領515,308



國民年金開辦前,勞保年資滿25



1.年齡55歲時領勞保一次金:


 32,000元× 35月=112萬元


2.續加國保繳費10年:


3,000元+17,280元× 0.65%×10年=4,123/(國保月領金額)


4,123/月× 12月× 17


841,092


合計1961,092



25,600元×1.3%(所得替代率)×投保年資35年× 1.12(展延年金)=13,046/


13,046/月× 12月× 17


2661,384



勞保年金可多領700,292



◎如不計展延年金:(滿62歲時領年金) 25,600元 × 1.3%× 32


10,650元× 12月× 20


2556,000  (3)



勞保年金可多領594,908



國民年金開辦前,勞保年資滿30



1.年齡55歲時領勞保一次金:


 32,000元× 45月=144萬元


2.續加國保繳費10年:


3,000元+17,280元× 0.65%×10年=4,123/(國保月領金額)


4,123/月× 12月× 17


841,092


合計2281,092



25,600元×1.3%(所得替代率)×投保年資40年× 1.12(展延年金)=14,909/


14,909/月×12月× 17


3041,436



勞保年金可多領760,344



◎如不計展延年金:(滿62歲時領年金) 25,600元 × 1.3%×37


12,313元× 12月× 20


2955,120  (3)



勞保年金可多領674,028



註:(1)本假設以勞工今(97)55歲,如勞保繼續投保繳費至65歲,符合展延年金可加給每年4%,展延3年共計可增加12%為例。並以平均餘命活到82歲時,年數計算總額。


(2)如果勞保年金配合國民年金於97101日 起實施,則民國45101日 以後出生者,因受勞保年金實施日起第5年提高一歲,其後每2年須增加1歲之影響,屆時必須年齡達到65歲時,才可以開始請領『勞保年金』。


(3)因受勞保年金實施日起第5年提高一歲之影響,勞保年金給付年齡需滿62歲時方可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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