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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有開車或家有車的朋友:
 
7-11買一個拋棄式的相機,不會花你很多時間,




可是當它派上用場時,




比你每年所花上萬塊的車險、意外險、還要有用。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




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




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




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




 




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




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




 




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




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相機,




內要有底片、捲尺一把,約 七公尺 左右。
 
當發生車禍時,




第一件事,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




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




 




理由是:




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




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




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不會。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




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




 




與其期待




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




還不如自立救濟。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




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 
分享給大家。




 




希望每個車主知道,




一來可以保護自己,




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面。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1..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2.. 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或是銅幣、手機 ...  可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3.. 煞車痕一定要




  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




  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




  所以,建議你照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4.. 底盤要照相




  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




  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




  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5..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6..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第一部份
 
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




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




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




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




 




以我的的經驗,




我有一個案子,




表面上是車禍致死,




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




才知道死者是:




先吃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




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




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臺灣的司法是




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




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的。




所以建議




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第二部份

要要求檢察官照相,要照什麼呢?
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




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




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




 




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傷,




這是根據 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




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




 




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




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




 




重要的是:




你要求檢察官做,




他才一定會去問人,




如何用此證據。

第三部份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




你洗一份給他,




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




 




不要給檢察官,




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個認真,




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

你要知道




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




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




不需要我多說。
 
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最後
 

態度要客氣,




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




但他們最怕記者。





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




更重要的是:




預防死亡的再次發生------
美國法醫書上開門見山的一句話。




 




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




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




而不讓法醫提出任何危險的警訊,




愚弄市民,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




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

我的經驗:




像一段路,




連續死亡車禍發生,




為了偵察不公開,




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




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




而發生車禍,




又要害死多少人

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




如果對你有用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友,




提醒他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益,




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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