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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特拉獎

美國有個史特拉獎,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
史特拉獎以Stella Rebecca命名,她今年八十一歲,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腿,成功告贏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

一、德州奧斯丁
有位叫Catherine Robertson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美元的賠償。
原因是她在該家具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店員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

二、洛衫磯
一位十九歲的青年Carl Truman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理賠,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
為什麼會發生?
那位鄰居開車時,沒有注意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

三、賓州
有位笨賊名叫Terence Dickson,他在一家住宅行竊,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門打不開,而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
不巧屋主在外度假,於是笨賊被困在車庫達八天之久,只靠一罐可樂和一袋狗食度日。
義憤填膺的他告屋主的保險公司,贏得五十萬元賠償。

四、阿肯色小岩城
有位Jerry William屁股被隔壁鄰居家的狼狗咬傷。
狗為何咬他?
因為他拿BB槍不停地打牠,激怒了牠。
法庭判決鄰居賠他一萬四千五百元,再加醫療費用。

五、費城
一家餐館輸掉官司,被迫付給一位來自賓州蘭卡斯特的Amber Carson十一萬三千五百元,因為地上溼滑跌碎尾骨。
地上為何會溼滑?
因為大約30秒前,她自己因爭吵而將飲料潑向男友。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
創意,不只增加個人競爭力,或許,更為自己的人生添加了一些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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