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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規定....存起來, 不要忘了你的權利



 


記得因公受傷時不要用IC卡掛號    以免權益喪失

欺瞞百姓的勞健保規定 (非常重要存起來不要刪)  

受傷~不要使用健保卡    可能不知道的勞健保規定  !  

因公受傷,要用 勞保住院,勿用健保, 權利是給知道   的人,如果您不知道或晚知道,吃虧多大您知道嗎?!台灣勞、農、公保共一仟多萬人,您或您的親友客戶,下列情形可領給付,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勞保局通常會告訴您不能申請。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員? 帢給q話的人,他們有的不懂,有的是立場與您相反,當然說法有所不同。所以請大家要找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忙,以免權益受損。
中風、老年癡呆症、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
240.6元。
臉上有疤痕,最多領
72.19,鼻子塌陷,失去嗅覺,最多可領44.1元。  
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睪丸等最多
32.08元。
意外事故牙齒掉五顆以上,最多
32.08元。    
肺、肝、胃、腸、胰、脾、腎、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最多 240.6元。    
言語機能障礙,講話不清楚的,最多 200.55元。    
耳朵重聽,最多128.35;視力模糊 ,最多200.55元。  
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最多
200.55元。(不一定要殘缺  
脊柱畸形、障害、駝背者,最多可領88.2;長短腳最多可領56.1元。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含出生即死亡 ),最多可領
12.03元。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不一定要住院,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領30,380,最久領2年;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2.07,最久領1(只有勞保)
   
1.
公傷傷病給付:要件是  

(1)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
(2)
正在住院、門診、復健  
(3)
未取得原有薪資,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給付,第2年仍在治療中者降 50%,以 2年為限。

2.
普通傷病給付:要件是  

(1)
普通傷害或疾病  
(2)
住院  
(3)
不能工作  
(4)
未取得原有薪資,可自住院第 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50%,每半月給 1次,也可在出院後一次請領,最多可領6個月,但事故前年資已滿1年者,可續領6個月。(但需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並於第四日起算)    

附註: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100%的薪水,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間依勞保

條例第18條規定
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勞保年資照。  

●60
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雖超過2年仍可領。  
健保實施後農保生育本人少發1萬,配偶少發2萬,流產少發1萬,可申補。  
新公佈洗腎換患者最多可領
58.81,歡迎洽詢。    

死亡

1.
本人普通事故死亡:
 
(1)
喪葬津貼5個月  
(2)
投保年資1年以下者加10個月遺屬津貼,年資12年者加20 個月,年資2年以上者加30個月。

2.
本人公傷事故死亡:
 
(1)
喪葬津貼5個月
(2)
不論年資均另加40個月遺屬津貼。

3.
配偶或父、母死亡:

3個月喪葬津貼。未滿12歲子女(含剛生即死)死亡1.5個月,滿12子女死亡2.5個月。

PS
:遺屬津貼請領順位  

(1)
配偶子女(2)父母(3)袓父母(4)孫子女或(5)兄弟姊妹(4)(5)均有"專受其扶養之"的限制,要小心,否則只能領喪葬津貼

殘廢

分成15160項給付1-40個月因公加5成,由醫師認定自認殘日起2年得請領衛生署8428日規定領殘後,因同一傷病之併發症及再復發可健保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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