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從常識到智慧──生活 鈕則誠/著
但仔細想想,我們一生遇人無數,能夠講上話、交上朋友的人還是有限,理當珍惜這些情緣。為了讓有意無意建立起來的友誼得以為繼,並且能夠長長久久,我建議大家用點心思去考察可以想得到的朋友,然後加以分類,給他們一些親疏之別;認為較親的可以深交,感到疏離的就讓它淡如水吧!
什麼是朋友?朋友是你偶爾會想起他,遇見了很高興,許久不見卻不至於太難過的那種人。相形之下,愛情和友情便大異其趣。美國有位心理學家,曾經製作了一份簡單的量表,只有十幾道問題,卻足以測出男女雙方的感情,究竟是喜歡還是愛。我們愛上一個人,絕不希望別人也愛他或她;然而當我們喜歡或欣賞一個人,卻不介意其他人的反應。
換言之,愛情具備佔有性,友情則無。相愛的人可能「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卻也會出現「日久情疏」的情況。總之,它會盪在心情感受的兩個極端,而朋友的交情卻相對顯得中庸。依此看來,愛人若能同時做朋友,關係或者會更好。但也許並不盡然,因為相愛容易介意嘔氣,相交反而不會計較什麼;這麼說,友情與愛情似乎又不太相容。不過現在主要在談友情,愛情就暫時擱在一邊吧!
我認為朋友至少可以分為三大類:上品、中品、下品;上品心心相印,中品彼此互補,下品兩不互斥,此外即不夠朋友了。先說下品者,這種朋友最多,在職場上會認識不少,但是可能來得快、去得也快。我們常聽到的「人在人情在」、「人情如行船,船過水無痕」,大抵就指這種友情。
記得我年輕時有三年在社會上做白領階級,由於我的身分為雜誌記者,必須拿著名片主動與人結交,因此還真的廣結善緣,經常和別人吃吃喝喝,而同事之間更是閒話沒停、八卦不斷。那一陣子跟辦公室裡的人尤其熱絡,晚上一道出去鬼混,放假還通電話瞎扯。可是當我離職後,彼此幾乎立刻疏遠,至今偶爾還有聯繫的,大概只剩下一個。
當時為什麼熱絡?因為朝夕相處,加上沒有太多利害衝突,也不會看不順眼,就在不互斥的情況下隨緣交往了;一旦時空流轉,自然煙消雲散。那麼何種朋友能夠讓我們惜緣而珍重這份交情?至少要有互補的可能,也就是相互欣賞,在別人身上看見自己所沒有的長處,願意盡量接近或聯繫而感到親切的好友。這類朋友我們無論走到天涯海角,都會主動保持聯絡。
如今資訊科技發達,打網路電話相當省錢,我就經常利用這道方便,打電話給遠方的朋友。有時候一打開話匣子便相談甚歡,其實碰面的機會卻寥寥可數。通常我們會記得住的好朋友,多半是這種相互欣賞而互補的類型。如果覺得朋友少得可憐,不妨加把勁,主動從一些不互斥的泛泛之交中,仔細過濾一二,讓友情升級,天長地久,豈不也是一大樂事?
對於交朋友,尤其是交好朋友,的確是應該「取法乎上,得之其中」。也就是把標準訂得高一點,為尋覓知音而打著燈籠到處找;雖然不見得真找得著,或許遇上幾個可以深交的朋友也說不定。
真正的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什麼是知交?就是心心相印,「心有靈犀一點通」那種朋友,你心裡想什麼,不說出來他都明白。若要達到這種境界,套句俗話說,兩個人的「頻率」必須相同。因此光是互補還不夠,需要有相當的默契而產生同調才行。
在我的印象裡,自己似乎不曾有過這類朋友;但是因為我不斷在反躬自省,也許我唯一的知己便是自己。當然每個人都有盲點,我也不例外,而「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更有可能。想做自己的好朋友,就要學得「退一步想」,也就是跳脫出自身的框框,進行自我批判。
自我批判需要自知之明,年歲日長,我確實越來越明白,不過卻有可能衝過了頭,變成固執己見。年輕時我相當自卑,信心不足,不敢在別人面前發表意見,甚至有意迴避別人的目光。還記得大學時代跟著同學瞎起鬨,上臺粉墨登場,在話劇中演一個露臉三分鐘、只有七句臺詞的小角色,但是對話的卻是美艷動人的女主角。排演時我努力背出臺詞,卻不敢正視她,害得她一陣嬌嗔:「你看著我嘛!」這句話至今仍回味不斷、餘韻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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