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若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同樣的以活到平均餘命82歲時,換一個例子來說明如下:
張先生現在年齡55歲,勞保年資已達30年。
最後3年平均投保工資為42,000元。
可領取勞保老年一次金為189萬元。
(前15年 × 1)+(後15年 × 2)=45個月× 42,000元=189萬元。
若以銀行定存189萬元 × 2%(預計定存年利率)=每月利息3,150元(以定期儲蓄存款,存本取息方式計算)。
3150元×12個月=37,800元(每年存款利息所得)×存10年=378,000元(10年總利息所得)
189萬元+37萬8千元=226萬8千元(本金+利息累積至65歲時之累積總所得金額)
若 張 先生於97年9月30日 以前退休,並領取上述勞保一次金189萬元之老年給付後,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加入國保。則於10年後滿65歲時,每月可以領取4123元的國民年金。
(3,000元+17,280元×0.65%×10年=4123元×12個月=49,476元(每年可領年金總額)
張先生於滿65歲時,其國民年金每年可領取49,476元 × 17年=84萬1,092元(活到82歲時可領取國保總金額)因此:
(勞保老年給付本金+利息)+國保年金=226萬8千元+84萬1,092元
=310萬9,092元 (活到82歲時可領取勞保及國保總額)
所以:
如果勞工自己確定能夠『守住』勞保老年一次金的定存儲蓄『老本』,勞工如果去選擇【退勞保,加國保】的規劃,比現在政府規劃的勞保年金制度,以每年1.3%所得替代率,活到82歲所領之總金額,實則相差不大。尤其目前勞保年金草案規劃採計的平均投保工資是採取15年的平均,對勞工早期勞保投保薪資被以多報少,造成勞保年金計算基礎,會被明顯拉低的不利情況。也是勞工寧願先領一次金的重要考量因素。而且,如果勞工選擇勞保年金者,縱然在法律設計上有勞保年金施行前,有勞保保險年資者,於領取勞保失能或勞保老年年金期間死亡者,遺屬仍可以選擇勞保失能或勞保老年一次金扣除已領年金總額之『差額』,勉強可以挽回勞工願意選擇勞保年金在給付期間,萬一提早告別人間未領足原有一次金的吃虧損失。另外,勞工如果選擇勞保年金給付者,若勞保年金給付金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對於對抗通貨膨脹會有水漲船高的效果,也就是說勞保年金給付金額會隨著物價指數達到一定幅度時往上調整,藉以維持原來的給付購買力,這是年金制度分期按月給付,因時間拉長避免衍生被通膨效應抵消所作的防護效果。
就總體而言,勞保老年給付一次金,具有【落袋為安】的確定感與滿足感,必然超越自己對未來工作保障不確定,可以活多久也不確定的焦慮與風險。國保即將於10月1日上路,承保對象限制在25~65歲,且沒有參加軍、公教、勞保的人為納保對象,對於中高齡勞工與勞保年資接近30年者,在魚與熊掌二者難以兼得的情況下,退不退勞保就成為進退兩難的抉擇,盤算未來心裡總是充滿著許多疑問?再加上勞基法命令退休年齡仍為60歲,一般企業對60歲以上勞工之繼續僱用意願甚低,而勞保年金給付的年齡規劃,卻採漸進式的調整至65歲才能領年金。勞工若從60歲退休還得等待5年,沒有工作收入的等待期間,也是一種煎熬。選擇一次金具領或等年金分期領,牽動的何止是可領金額的多寡而已?更考驗著勞工朋友在60歲以後,是否還能夠保有一份優渥的工作,以及能夠維持著健康的身體。不過,奉勸勞工朋友們,自己要妥善規劃儲存老年生活的『老本』,未來不論勞保年金或一次金,有限的金額,有限的給付,除了要想清楚要如何做有利的選擇之外,自己最好還要設法額外的儲存一筆個人的退休金,輔助老年生活費用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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