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灰姑娘的乞丐
愛上灰姑娘的乞丐
我是一個蓬頭垢面的乞丐,每天坐在鮮花廣場的噴泉邊上,微笑著向路人乞討。我想,我並不是個討人嫌的乞丐,得到施舍,哪怕只有一個銅幣,我都會說些祝福的話:“慷慨的老爺,祝您生意興隆財源廣進!”“英俊的公子,祝您愛情浪漫事業有成!”“美麗的小姐,祝您早日找到如意郎君!”。我是這座城市唯一微笑著乞討的乞丐,唯一懂得說些漂亮話的乞丐,即便如此,仍是三餐不飽,顛沛流離。
得到施舍總少得可憐,大多數人對不勞而獲者心存蔑視:“看你不老不呆的,怎麼就不去工作?”“社會的蠹蟲,滾開!”。面對這樣的責難,我只能笑笑。如果我脫下那件常年不洗肮髒得看不出本色的黑長袍,露出骨瘦如柴的身體他們也許就會明白:上面布滿傷疤——刀疤,劍痕,長矛刺穿痊愈後留下的黑紅色肉瘤,戰錘砸傷的常年不消的淤腫死肉......多得數不清。
我曾經是個戰士——王國最勇猛的戰士,為守護著王國的和平安康經曆過無數血肉橫飛的修羅場。國王很喜歡戰爭,他愛耀武揚威,因為用餐時刀叉擺放方向這樣的屁事,他也要對鄰國發動一場死傷萬人的戰爭,鄰國瘋狂的報複常常把戰火燃燒到王國無辜的平民身上。為了保衛家鄉父老我參軍了,不知為國王打了多少年無意義的爛仗,卻仍是個步兵,並不是我打仗不勇敢,只怪我出身低賤。貴族公子們,穿上紅色絲綢戰袍披著錫制的盔甲(鋼甲他們這些紈 子弟穿不動!)裝模做樣的來軍隊饒一圈,就能升為校尉甚至將軍!青春年華在戰場上流逝,帶著一身傷患,拖著一條殘廢的腿,我退役了。
常看童話的孩子們都知道——在這個時代,退役的軍人的撫恤金就好象大陸上的惡龍一樣稀少。回到家鄉,我那安身立命的小木屋,那塊並不大,但卻能勉強養活自己的田地,甚至是門前那棵我童年親手種下,現在應該已經長得很高的胡桃樹都已經蕩然無存。王子的新宮殿矗立在那片生我養我的土地上,金碧輝煌得象個法老的墳墓。就這樣,我成了乞丐。我還能向上帝抱怨什麼呢?至少我還活著,沒象戰友們那樣淒慘的死在刀劍之下。
乞丐的生活屈辱而艱辛。也許我坦露一身的爛瘡痛苦哀號會得到更多施舍吧,但堅守著曾經無畏戰士的那點可悲的榮耀,我不願意這樣做,甯可用我唯一能付出的微笑換取維持生存的一點點食物。對著人們冷酷漠視的面孔,我真不知道還能堅持多久,難熬的冬天就快到了。也許哪天,一個凍僵的乞丐會躺在鮮花廣場的噴泉邊,默默死去。
本以為生活已經沒有任何希望,行屍走肉般苟且活著,只是害怕戰場上殺戮太多,天堂大門不會向我開放。這壓抑,屈辱,卑微的生活比起陰冷黑暗的地獄,鬼卒無盡的酷刑折磨,也算是某種意義上的天堂了。直到那天見到她......荒蕪的心田才冒出嬌嫩的草芽尖,那種感覺就象早春的野地,看上去蔥綠一片,卻找不到一棵長高的小草。我突然想活下去,有意義的活下去,全部的意義是能每天看她一眼。她叫灰姑娘。一個住在鮮花廣場邊的商人的女兒。
她的臉總是抹著爐灰,穿一套破爛不堪的粗布裙,看上去比我還要邋遢。但她黑黑的面孔上掛著的微笑,卻比最高貴的公主還優雅,比最神聖的天使還純潔。那是發自內心的,最溫馨體貼的問候。她是唯一一個給我施舍,還以微笑回應我的祝福的女孩。我不明白為什麼一個商人的女兒會如此邋遢,她的姐妹們穿金帶銀,大紅大紫的衣裙裹著她們母豬一樣肥膩的臭肉,生怕旁人不知道自己是庸俗的爆發戶。那兩個壞女人自我感覺良好,趾高氣昂,抱怨我影響市容,詛咒我早點死掉,向我吐口水扔爛雞蛋。善良的灰姑娘看不下去,勸幾句就遭到她們的漫罵和責打!“卑賤的女人,你看上這個乞丐了麼?你們倒是挺合適的!哦哈哈哈”惡毒的譏諷讓灰姑娘的淚水默默流下,看著這一切,我的心在絞痛!在這個世界,並不是每個戰爭英雄都光輝燦爛,也不是每個善良的少女都快樂幸福。我又能怎麼幫助她呢?一個不知道何時凍死街頭的乞丐,自顧不暇。
那是個深秋的夜晚,蕭瑟秋風吹動著落滿廣場的枯萎落葉,發出嘩啦嘩啦的聲音,我坐在牆角裏縮成一團,瑟縮顫抖,撿來的薄薄的毯子根本擋不住冰涼如水的秋風。
灰姑娘竟然走來了,她雙手環抱著自己,不停的摩擦著,她肯定覺得很冷,顫抖的牙齒相碰。
“我被趕出來了。先生,天太冷了,介意我在這裏避避風嗎?”看著我詫異的眼神,她尷尬的笑著問道。
“當然不介意,這裏是國王的廣場,誰都可以在這裏避風。你為什麼被趕出來?”
“繼母建議父親把我嫁給一個富商,她說我浪費糧食,不如換些財禮。我不願意,所以......”灰姑娘坐下來,搓著手,用哈氣暖著它們。
“那......也許也不錯,不知道為什麼你在這個家好象過的並不快樂,做個富商的妻子,也許比這樣要強。”我語氣有些哀傷。
“也許...”灰姑娘神情茫然“如果那個富商不是個脾氣暴躁又老又胖的人——他看我的眼神很可怕——象頭餓狼,我可能會欣然同意......我該怎麼辦呢?我只想找到一個能珍惜我的人。即使他是一個農夫,只要他愛惜我,給我平安的生活,我會給他生很多可愛的小孩子,大家熱熱鬧鬧快快樂樂的,一直到老得牙齒掉光。”灰姑娘眼睛裏閃著星辰般燦爛的光,沉醉在那並不華麗的夢裏。
我沉默了。我不是一個農夫,我是一個乞丐,沒有一間溫暖的小屋,沒有田地,沒有門前遮陰的胡桃樹......
“給,你蓋著這條毯子吧,如過你不嫌棄它髒的話。”我現在只能給她一條並不保暖的破毯子。
“不行!乞丐先生,您讓我在這裏避風已經對我很好了,您也很冷啊。”
“我冷習慣了,沒關系的”
“不!”她倔強的拒絕,我沒理會,硬把毯子蓋在她瘦弱的身子上。
“謝謝...您是個好人,從您的眼睛就能看出來......”她看著我的眼睛道,她也是個好人,因為她的眼睛亦如幽潭般深邃清澈......“這樣好了,我們一起蓋這條毯子吧!靠緊一些,也會暖和一點!”說著,她緊貼著我,把我也遮蓋在毯子之下。
“不...不...這怎麼行,我只是一個肮髒的乞丐!”我慌張的拒絕著,想把毯子掀掉。
“我也只是個卑微的灰姑娘呀!我平時都是睡在爐灰堆上,說不定我們倆誰更髒......我們也挺般配的呢!”她笑著阻止我。
我們依偎著,相互用體溫取暖,她甜甜的睡去了,頭靠在我的肩膀上,馨香的氣息吹著我的臉頰。仔細的看著她的髒臉,才發現她是個非常美麗的女孩,如果洗去爐灰,她比任何一個國家的公主還要迷人。她喃喃的說著夢話,對她死去的母親哭訴,眼角滑下一滴滴晶瑩的淚珠......
那一夜,我失眠了,並不是像往常那樣因為寒風刺骨,饑腸轆轆。我很溫暖——從內到外,像有團火在心中燃燒。
早晨,她向我道別,像陣春風一樣飄走,回到那個痛苦的家去——她放心不下年邁的父親。只留給我懷中一絲淡香,心中火焰的灰燼。永別了,我的灰姑娘,只能默默祝福你找到夢想中溫馨的小木屋。
她以後會怎樣呢?嫁給一個粗魯荒淫的老爆發戶......那種生活情何以堪!我好像失去了魂魄,窒息得像是吊在絞刑架上。我要她幸福!即使我給不了,我也要她幸福!摸摸脖子上掛的幹枯的猴爪項鏈,我咬破了手指。
當兵那陣子,每個戰友都有自己的寶貝,比如說我,就一珍藏著一顆小胡桃。那是蘊藏著家鄉記憶的載體。躺在冰冷的戰壕,忍受著傷痛折磨的時候,我總會拿出來看它一眼,那樣痛苦會減輕很多。同一軍團的一位最親密的戰友的寶物卻是一只幹枯的猴爪項鏈。他神秘兮兮的告訴我,這個猴爪用鮮血沾濕就可以召喚法力無邊的魔神,能實現任何願望。不過據說召喚者要付出巨大的代價。這位戰友用身體替我擋住突擊騎兵致命的一擊,死在我懷裏,臨死把寶物交給我“兄弟!我不成了,本打算退役之後用這寶貝過上好日子,現在交給你吧!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要用,據說越好的願望會付出越可怕的代價!”說完,口吐鮮血,死去了。這猴爪一直帶在身邊,為了紀念死去的朋友。從來沒想過使用它,因為對于這種黑魔法,往往你付出的要比你得到的多得多!
捏碎了猴爪,魔法的光輝燦爛無比,猙獰的魔神從魔法陣中浮現。
“愚蠢的人!為何召喚我到此!”魔神的聲音如同來自地獄的哀號。
“我要實現一個願望!我要一個女孩幸福!成為整個王國最幸福的女孩!”
“代價是你的靈魂!你的靈魂會永遠被魔鬼占據,承受地獄烈焰的炙烤,墮入無間魔道!你同意麼!”
“廢話少說!簽訂契約吧!”
“愚蠢的人!如你所願!魔法將釋放在你最珍惜的東西上,那件東西就是願望實現的信物!”說完,妖異的紅光閃過,懷中的胡桃種子飛了出來,隨著魔神一同消失。
我笑了......很多年沒有這樣高興的笑出來了......猴爪果然靈驗......只希望她能幸福......至于代價......等我死去之後再考慮吧!
灰姑娘意外的得到了一顆胡桃種子,她把種子種在了母親的墳前,竟長出一株小胡桃樹。她常常在胡桃樹下對著母親的墳頭傾訴......有一天,一只小鴿子飛到了胡桃樹上......
王子要舉行婚禮了!幸運的少女竟然是個平民!舉國慶典,人們歡笑著,唱著贊歌跳著歡快的舞蹈,這是王國戰爭之後最歡樂的一天!
我站在歡呼的人群中,等待著王子和他新娘的馬車經過。人群騷動,馬車來了!灰姑娘穿著日月星辰點綴的華麗禮服,她幸福的笑著,真美,第一次見她笑得這樣美!那英俊的王子以前在戰場上見過——穿錫甲的他剛看到敵兵就嚇尿了褲子,但他一定能給她幸福,以一個國家作為資本!我也在歡呼,像瘋了一樣快樂的歡呼!身邊一個黑袍人突然抬起胳膊對准灰姑娘,袖口中暗綠的寒光閃過,當過兵的我知道——那是塗毒的袖箭!黑袍人的臉似曾相見——鷹眼哈克斯!一同退役的戰友!他曾經說過,退役之後用自己唯一的技能——殺人來過活,他的袖箭能在一百步外射中蒼蠅的眼睛!我撲過去,按住他的胳膊,袖箭射進了我的身體......
看到鷹眼哈克斯被衛兵圍住,我拖著沉重的身體走向鮮花廣場,那裏是結婚慶典的會場,王子和他的新娘要在那裏舉行盛大的舞會。步子越來越重,血不斷從傷口中流出,我像個僵屍一樣被人群擠著走著,興奮的民眾沒發現身邊這個乞丐留下一路的黑血。眼睛有些模糊了陽光明媚的中午竟比黃昏還要昏暗,四周的吵雜聲漸漸變低,毒液侵蝕著我的生命,我怕我支持不住,我想再看她一眼,哪怕只有一眼......
走到鮮花廣場,也許並沒用多長時間,但我覺得像是過了一個世紀,遠遠看到灰姑娘在王子的懷裏笑著,舞著。兩個人猶如天造地設的一雙碧人。突然間,一切都被黑暗吞噬,包括摟著灰姑娘的王子,這蒼茫天地間,只剩下我和灰姑娘。她對我笑,她為我舞......
第二天,清潔工在鮮花廣場的噴泉邊發現了一具乞丐的屍體“真討人厭!我知道這個家夥,活著時候就是個肮髒的惡棍,騷擾我們的生活,破壞美好的環境”“竟然死在王子的舞會上,真穢氣!這種人,早就應該上絞刑架!”人們議論著,咒罵著,但另大家不解的是被毒液毒死的人面孔都很猙獰,這乞丐卻安詳的笑著......
灰姑娘的繼母和姐妹們,因為雇用刺客被送上了絞刑架,屍體和討厭的死乞丐一起埋在亂墳崗,沒有墓碑......不知何時,埋葬乞丐的土堆邊長出一株小胡桃樹,郁郁蔥蔥的,常常有鳥兒在上面歌唱,音調柔婉而悠揚。
為之而震撼!--所以我永不殺戮!!!
我曾見過一場異常悲壯的死亡,正是那次死亡深深的震撼了我,我從此不願再傷害, 哪怕再微小的生命……。
那是在一次圍獵班羚的過程中。班羚又名青羊,形似家養山羊,善於跳躍,每頭成年班羚重約30多公斤,性情溫馴,是獵人最喜歡的動物。
那次,我們狩獵隊嚴密堵截,把一群60多隻羚羊逼到布朗山的斷命岩上,想把牠們逼下岩去摔死,以免浪費子彈。
約莫相持了30分鐘後,一頭大雄班羚突然吼叫一聲,整個班羚群迅速分成兩群;老年班羚為一群,年輕的為一群。我看得清楚,但弄不明白牠們為什麼要按年齡分出兩群?
這時,從老班羚群裏走出一隻雄班羚來。這隻班羚頸上的毛長及胸部,臉上褶皺縱橫,兩支羊角已殘缺不全,一看就知道牠已非常蒼老。
牠走出佇列,朝那群年輕的班羚「咩」了一聲,一隻青壯的班羚應聲而出。一老一少兩隻班羚走到斷命岩邊,又後退了幾步。> 突然,青壯班羚朝前飛奔起來,差不多同時,老雄班羚也揚蹄快速助跑。青壯班羚跑到懸崖邊緣,縱身一躍,朝山澗對面跳去。老雄班羚緊跟在後,頭一勾,也從懸崖上跳躍出去。
這一老一少,跳躍的時間稍分先後,跳躍的幅度也略有差異,老雄班羚角度稍偏低些,等於是一前一後,一高一低。
我吃驚地想,難道自殺也要結成對子,一對一對去死嗎?這兩隻班羚,除非插上翅膀,是絕對不可能跳到對面那座山岩上去的。
果然,青壯班羚只跳到四 五米 左右的距離,身體就開始下墜,空中劃出了一道可怕的弧線。我想,頂多再有幾秒鐘,牠就不可避免地要墜進深淵。
突然,奇跡出現了,老雄班羚憑著嫺熟的跳躍技術,在青壯班羚從最高點往下降落的瞬間,身體出現在青壯班羚的蹄下。
老雄班羚的時機把握得很準,當牠的身體出現在青壯班羚蹄下時,剛好處在跳躍弧線的最高點。
就像兩艘太空船在空中完成對接一樣,青壯班羚的四隻蹄子在老雄班羚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如同借助一塊跳板一樣,牠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墜的身體奇跡般地又一次升高。
而老雄班羚就像燃料已輸送完了的火箭殘殼,自動脫離太空船。牠甚至比火箭殘殼更悲慘,青壯班羚的猛力踢蹬下,像隻被突然折斷了翅膀的鳥筆直墜落下去。
可是,那青壯班羚的第二次跳躍力度雖然遠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從地面跳躍的一半,但足夠跨越剩下的最後 兩米 距離了。
瞬間,只見青壯班羚輕巧地落在對面山峰上,興奮地「咩」叫一聲,轉到磐石後面不見了。
試跳成功!緊接著,一對一對班羚淩空躍起,山澗上空劃出一道道令人眼花撩亂的弧線,一隻隻老班羚全摔得粉身碎骨。
我沒有想到,在面臨家族滅絕的關鍵時刻,班羚竟然能想出犧牲一半挽救一半的辦法來贏得家族的生存機會。
我更沒想到,老班羚們會那麼從容地走向死亡----心甘情願地用生命為下一代開通一條生存的道路。
我為之而震撼!---所以我永不殺戮!!!
由於親睹這場異常悲壯的死亡,深深的震撼了我,我慚愧,我從此不願再傷害任何生命,哪怕再微小的生命……。
格林童話中的故事?
格林兄弟究竟改寫了哪些故事?
追尋格林童話的本源
還原在改寫過程中消逝的原始童話魅力
格林兄弟所編著的【格林童話】於1812年甫一發行,便遭受到當時的人們一連串的批評,因為其中收錄了許多隱含色情、暴力、血腥、殘忍等等不適合由父母唸給孩子聽的情節。於是格林兄弟一再修改不適宜的內容,甚至一些原本收錄在初版中的故事從第二版之後便遭到刪除,不再出現。而現今大家耳熟能詳的格林童話,其實是格林兄弟所編修的最後一版,也就是第七版的故事情節,其中有許多橋段早已經和初版不甚相同。
格林兄弟(Bruder Grimm)的童話,伴隨築夢的孩子成長。白雪公主、睡美人、灰姑娘、小紅帽….都是家喻戶曉的故事。事實上,格林兄弟也是文獻學者、語言學家。1806年拿破崙大軍佔領整個德國,激起格林兄弟的民族意識。他們不願看到德國被瓜分為一個個的小國,認為當務之急就是恢復日耳曼的光榮,統一德國的語言,於是他們致力於語言學的研究。
1812年,《格林童話》誕生。
《格林童話》出版的背景,正值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德國文化鼎盛的時期。文學上有歌德、席勒;哲學上有康德、黑格爾;音樂上有莫札特、貝多芬、海頓等,浪漫主義瀰漫整個德國。從歷史的觀點來看,浪漫主義是反規則、反形式的,是新興民族(尚未恢復光榮的日耳曼民族)的文化對世界性希臘羅馬(當時佔領德國的法國)文化的解放,是市民文化對抗宮廷文化。人們開始關心到日耳曼民族的歷史、民謠、傳說,也因此催化了格林童話的誕生。
民間傳說和童話故事,往往反映了當時社會的情況與渴望。中古世紀的德國是一個一個的小國,在這封建社會裡,貧富差距甚大,所以就有一介貧民娶到公主,或者麻雀變鳳凰的故事;而當時人民生活困苦,只好求助迷信,因而有許多女巫鬼神的出現。人民的平均壽命很短,因此喪偶的故事、繼父繼母虐待孩子的故事時有所聞。
當《格林童話》出版時,引起社會很大的爭議。因為故事裡有慘無人道的描述,這不禁令人質疑它究竟帶給社會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又,這是否適合孩子閱讀呢?於是格林兄弟日後再版時,作了不少刪改。不過,格林兄弟還是盡量保持古時信仰的痕跡,一直修改到第七版(1857年)。
初版的格林童話,暴力血腥?
今天大家耳熟能詳的格林童話,是第七版的格林童話,那是適合孩子閱讀的童話版本。以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白雪公主為例,後母皇后一心殺死白雪公主,最後公主嫁給王子,從此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同時也原諒了後母王后。這是「以德報怨」的故事結局,相當富有「教育啟發」的功能。《初版格林童話》的結局可不是這樣的了,白雪公主與王子邀請後母王后參加他們的婚禮,並特別準備一雙燒紅的鐵鞋,一定要她穿上,讓她跳舞至死。這樣的白雪公主善良嗎?很殘忍吧!這就是初版遭人非議之處。
再舉故事灰姑娘為例,我們都知道灰姑娘被後母和姊姊虐待,最後參加王子的舞會,留下一只玻璃鞋。王子為尋得芳人蹤跡,昭告天下女子來試鞋,最後灰姑娘試鞋成功,變成王妃。但是《初版格林童話》中,灰姑娘的姊姊們忍痛「削足試履」,血都噴了出來,只為了穿得下那雙鞋,血腥吧!不過伎倆還是被識破。
這樣「惡有惡報」的故事結局,比較有警惕的作用。白雪公主的後母王后,最後被凌虐死去;灰姑娘的姊姊們切掉腳指和腳後跟,以後都不能走路。跟中國傳說裡壞人被雷公劈死,作惡多端下地獄是一樣的。
如果,一切都是「以德報怨」,那麼惡人只要表示懺悔即可得到救贖,這樣比較有正面的教育意義嗎?
換個方向來看,從初版的格林童話結局,我們可以看到下層階級對上層階級的反抗:白雪公主與王子團結起來反抗後母王后;灰姑娘與王子的結合反擊殘忍的後母與姊姊。這代表著團結後的日耳曼民族對法國的反擊,也呈現貧困的低下階層企圖推翻貧富不均的社會狀況。
《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驚悚變態?
1999年,在日本銷售量高達250萬本,各媒體競相報導的《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加入驚悚風潮的一員。(比「貞子」驚悚嗎?)
日本作家桐生操用精神分析的角度,為格林童話創造新貌。從本書的高銷售量來看,絕對是無異於A片女優、SM劇情的大賣點。不知道日本人是不是癖好在純潔的背後帶點火辣腥味?(就像AV女優穿著護士服,或者高中制服)
《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裡的王后為何那麼恨白雪公主?因為國王與白雪公主通姦!讓打入冷宮的王后心在淌血。(白雪公主是她的親生女兒啊!居然變成她的情敵!?)王子為何為苦苦哀求七個小矮人把公主的屍體讓給他,因為他有不為人知的「戀屍癖」,恐怖吧!如果不是因為有戀屍癖,為何跟白雪公主素昧平生就愛上她,還把屍體搬回去呢?日夜守候著她,在她身邊進食,否則食不下嚥?光想就令人頭皮發麻!不過聽來倒有幾分道理。
格林童話風將往哪兒吹?
市面上林林總總格林童話的版本,除了初版的、第七版的、戰慄的,也有九儀出版的英漢對照版本,讓學習語言與閱讀齊行;《尋找大野狼的小紅帽-德國格林童話大道》帶領大家追尋格林兄弟生前的足跡,一探童話故事裡的場景。在修瓦姆城(Schwalmstadt)找尋小紅帽的蹤跡,在札巴堡(Sababourg)遙想睡美人,這本書帶領大家步入1975年成立的德國童話大道。
童話故事往往是現實生活的反映與理想的縮影,現代的童話風又該往哪兒吹呢?接受大量媒體刺激的兒童(青少年),他們對平淡樸實的歡樂結局甘之如飴嗎?他們會夢想著化身為王子或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或者,童話是給成年人看的?(9/20/2000,博客來)
【延伸閱讀】
《初版格林童話精華篇》,格林兄弟/著,許嘉祥、劉子倩/譯,旗品文化
《初版格林童話集1》,格林兄弟/著,許嘉祥/譯,旗品文化
《初版格林童話集2》,格林兄弟/著,許嘉祥、劉子倩/譯,旗品文化
《格林童話全集 (1-3)(精)》,林懷卿/著,聯經
《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桐生操/著,許嘉祥/譯,旗品文化
《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2》,桐生操/著,許嘉祥/譯,旗品文化
格林童話可怕嗎?
不久之前,坊間出現了一本名為《令人顫慄的格林童話》一書。在書店裡站著將本書看完之後(原諒我不願意買書,因為實在沒有購買的價值),令 TG 長期以來對於社會「造謠運動」的不滿情緒,再度地翻洶上來。
從 TG 青少年時開始,就喜歡接受各方面的傳播資訊。觀看各種書刊記載、電視報導、名人講評,以獲得各類新知為樂。然而,進入大學之後,受到社團中幾位博學朋友的影響,開始自行找尋各項資料。赫然發現,許多文章與引用的原典,居然都跟先前的印象不符。接著幾年來,發現有太多的事物都是如此。於是,在 TG 的心中,權威解構,對許多價值都會先存懷疑態度。
比如,前面提到《令人顫慄的格林童話》一書,裡頭所寫的情節幾乎都為那位日本人的自我杜撰,說得嚴苛一點,該書絕對可以稱為作者的「同人誌色情小說」(借用日本漫畫界的用語,「同人誌」代表業餘漫畫工作者,拿現有的商業卡通漫畫中的各種人物與場景,另行創作新的故事。)。其實,無論該書內容為何,只要大眾的定位與認知正確,TG 認為那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反正青菜蘿蔔各取所好。然而,令個人最無法忍受的,是大眾宣傳與媒體的影響與作為。所有的宣傳幾乎都先認定一個重點——「裡頭的故事是『真正原版的格林童話』,只不過是因為內容太過可怕,母親向小孩讀了都會臉紅,所以格林兄弟將其改寫成現在通行的形態。」而一般大眾亦跟著媒體走,於是網路上所見到的討論,不外乎「真的有必要挖掘這些東西嗎?」「改寫是必要的,否則兒童看了會有不良影響。」這類的話題。色情小說竟成了歷史與文學的翻案研究作品。因果倒置,混然不知,樂了出版社,多了閒談話題。
該作者在前記與各篇的後記牽扯了一大堆拉拉雜雜的術語與附注,讓人眼花撩亂,增加該書的權威性。實際上,這是一種障眼法。所引用的有許多是心理分析的東西,而心理學中的確會有某些術語會借用童話、傳說或神話中的事物,來加強說明的份量。但借用歸借用,受到借用的故事當然不會因此而改變。舉個例子,心理學上一個有名的術語「伊底帕斯情結」(Oedipus Complex),代表著男孩潛在的弒父戀母複雜情緒。然而只要隨便找到任何一本寫到希臘悲劇的書,翻翻伊底帕斯王的故事,您就會知道伊底帕斯王的命運有多麼悲慘,用「弒父戀母」來形容簡直是太過份了。不過,《伊底帕斯王》這齣劇還是《伊底帕斯王》,心理學中的「伊底帕斯情結」還是「伊底帕斯情結」,兩者各自存在。而《令人顫慄的格林童話》,硬是將別人的聯想引用,反過來竄改童話原文。
這麼說來,該書作者(桐生操)可惡嗎?TG 認為不然,因為她們從未宣稱書中內容為「原版」的格林童話(呵呵呵……真是刻意的曖昧關係)。真正該檢討的,是我們的宣傳工具,以及大眾對於媒體的過度輕信。本文出刊之時,該書的第二冊已經付梓。出版社總算在前言中承認,裡頭的文章為「作者依照自己的想像與創造,寫下更接近童話原意的文章」云云。
TG 回想起距今約三年之前,台灣島內社會發生另一次大規模的「造謠運動」。首惡者就是「時報出版社」,他們翻譯一本高曼先生的暢銷書,名曰《EQ》。透過他們的宣傳力量,全省風靡,言必稱 EQ(Emotion Quotient,與另一耳熟能詳的智力商數 IQ 互為聯想)。當年 TG 還在學校,第一次聽到同學提起這個名詞時,首先質問他這個「商數」要用什麼東西相除來獲得(在理學院待了幾年,所培養出來的脾氣……)?IQ 即使備受質疑,畢竟還是有個可以實行的方法可做,任何人都能夠算得出來。然而,情緒管理指標要如何求得?
後來,TG 才知道自己錯怪了高曼先生。翻遍全書找不到 EQ 或類似的字眼,原來這個字是由時報出版社所自創的,並將這兩個字母大大地掛在中文版的封面上。EQ兩個字母看來簡單易記,只要知道「E」代表情緒,而大家從小對「IQ」也知道是怎麼樣的東西。於是,宣傳成功,台灣島內自詡為知識份子者,有太多人亦跟著荒謬地翩然起舞,胡亂引用。討論心理、提倡「情緒智慧」(這才是原書的標題,然在時報的中譯版中卻「反主為客」)的管理是件好事,但有多少人真正讀過這本書?「反正大家都不懂,不過都有個模糊的印子,於是每個人因自己的需要藉題發揮。」
「不知以為知」,這才是最令人感到可悲的事,更何況只要花點功夫,答案是人人都能夠輕易找到的。國內大眾傳播媒體,有太多欺瞞誤導的事件了。TG 平日與同事閒聊中,發現每隔一陣子都必定有新的錯誤報導出現。有位同事說「真象並不重要,只要大家認為是真的就行了。」有部個人蠻喜歡的香港電影《搶錢夫妻》,男主角許冠文先生擔任過氣的電視新聞主播,在事情的真真假假風波當中,他趁勢獲得了名聲與財富。然而當他最後一次坐在主播台前,憤慨地對攝影機說「你們以為我說的東西,都是真的嗎?如果我在騙你們,你們知道嗎?……你或許會問,我怎麼知道到底什麼才是真的、什麼才是假的?(指著自己的頭)用你的判斷自己想想。……」只要自己想想,從另一角度獲取資料,你會發現控制人民的好惡居然是這樣簡單,無論在所謂的民主國家、或者威權統治的國家。
這幾年來,閱讀《西遊記》、《三劍客》、《鐘樓怪人》、《鐵面人》等等小說,每讀完一部,感歎自己過去所得的印象是錯誤百出的。重新改寫或編撰經典名著,並沒什麼不好,只是改寫者必須留下「已經改寫過」的蹤跡。TG 以前在大學時代的漫畫社中,社上的留言簿大多是用「畫」出來的。當時社上有項不成文的規定,若要藉由別人的圖畫來發揮,一定要自己再畫一次,不准直接在別人作品上塗改。
十幾年前,有部敘述音樂家莫扎特生平的電影——《阿瑪迪斯》,其英文真正的原標題為《Peter Shaffer's Amadeus》。表示這是由 Shaffer 先生所改編的故事。後來 TG 去翻了莫扎特的傳記,發現電影許多地方「掰」得太過分了。然而人家已明白宣稱這是「有歷史背景的幻想劇」,因此,也沒有必要對此有任何批評。另一方面,美國的百老匯音樂劇《悲慘世界》,標題中從未出現「改寫過」的痕跡,真擔心一些自以為是的愛好者,會因此認為「原來雨果先生的大作是如此如此…… 」。前一陣子法國人才推出他們自己「忠於原版」的《悲慘世界》音樂劇,欲正其視聽。幾年前報紙上,某婦女團體引用童話《白雪公主》時,指出最後王子「不勞而獲」——一出面就贏得美人歸,對此應該要好好教導小孩這是不太好的觀念。然而,只要翻翻任何一本未經刪改的格林童話(當然不是本文最前面所提的那本「色情小說」),就會知道,王子最後幫著白雪公主,向後母發動復仇行動(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這類價值現今依然受到認同。不知道為何有那麼多版本的作者,都要刪改掉這一段)。
雖然目前台灣都市人的閱讀風氣十分鼎盛,但多為速食式閱讀與認知。人云亦云,不喜動腦。不知要到什麼時候,讀者、出版社與作者,才能夠真誠地相互對待……
賣一次淫,可以幫助1名失學兒童;當一回二奶,可以拯救1所希望小學
先別笑,看完這封信你就會嘆氣哭了-------
看完這個信帖子,我無語了我眼睛紅腫哭泣了。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是社會錯了,還是怎麼了?
殷彩霞死了,死前她是一名妓女,更確切的說,她是一名老師。
是當今中國當之無愧的老師。
她用自己骯髒的身體,純潔了孩子的心靈。
一個妓女死了,所有的孩子哭著參加了她的追悼會,學校的國旗為她降了一半!
這名年僅21歲的美女教師的追悼會上,校長翻開殷彩霞的日記,當著孩子們的面老淚縱橫地朗讀起來,她這樣寫道:賣一次淫,可以幫助一名失學兒童;當一回二奶,可以拯救一所希望小學…
殷彩霞出生在甘肅省某縣的農村,在那個貧困的地方,村中的其他姑娘,無論美醜,早就到南方沿海城市去打工掙錢了,每到春節,她們都會打扮得花枝招展,大包、小包的提回來。
而殷彩霞高中畢業後沒這麼做,很多人都不理解,畢竟她的長相在村中是數一數二的。
為此,她的父親經常罵自己的女兒沒出息。
聽說當地一所民辦小學缺老師,她主動跟學校要求免費代課。
因為她中學成績就很好,順利的通過了學校的文化考核,成為一名真正的民辦教師。
當殷彩霞第一次走進課堂的時候,孩子門譁然了,他們從未見過如此漂亮的女老師。
從此,教室常常洋溢著孩子們的歡聲笑語。
說是教室,其實也就一遮風擋雨的茅草棚,樹杆埋成的牆,石板搭起的課桌,磚頭碼起的講臺,最值錢的就是那塊用青磚砌起之後經打磨又刷了黑漆的黑板了,粉筆不夠用,常以石灰與泥巴代替。
就是在這樣條件下,殷彩霞教會孩子們認識了幾千個漢字,也教會了他們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天夜?刮著強大的黃風砂,茅草棚蓋的學校屋頂全被掀翻飛了,黑板也被刮倒。
第2天孩子們上學的時候各個不知道所措。
校長去找縣教育局長要錢結果無功而返。
老校長晚上回來對殷彩霞說,縣政府教育局長說要妳去才給經費。
從來沒有出過遠門、也沒有見過世面的殷彩霞怕把事情搞雜了,膽怯的步行10幾公里去了縣裡。
局長的辦公室裝修很豪華,牆上掛著很多錦旗,辦公桌黑裡透紅,可以照見人影,上面立著一面小五星國旗,椅子是真皮的,好象擦了鞋油一樣光亮,比他的腦袋還要亮。
局長見到殷彩霞,色咪咪聊了很多不著邊際的話。
直到天黑了,校長指著另外一扇門對她說,跟我過來拿錢。
當殷彩霞走進去的時候,她只看到了一張床,也就是在那張床上,她失去了她的第一次,確切地說,是豬哥局長奪走了她的第一次。
床單上留下了處子的血,那血,比掛在局長辦公室牆上的國旗還要紅。
殷彩霞沒有哭,因為,在眼前浮現的是孩子們沒有教室上課而可憐的望著她的眼神!她連夜步行10多公里回到家?,沒有跟任何人說起她的屈辱。
第2天,村民們自發來到學校,買了些材料把簡陋的教室重新搭建起來了。
可遇到颳黃風下砂雨的日子,依然上不了課。殷彩霞幾次跟孩子們說,縣裡不久將會來人給他們買磚頭蓋一所牢固的教室,在這半年裡,校長去縣城找了局長10幾趟,一分錢沒拿到。
只有他知道局長對殷彩霞做了些什麼,但他卻無能為力。
新學期開始了,很少人交得起學費,能夠堅持來校上課的孩子越來越少了,他們都跟著父母放羊去了。
殷彩霞內心感到了疼痛,為這些失學兒童而疼痛。
當殷彩霞知道孩子們的希望已經化為泡影的時候,她脫光了自己的衣服,對著鏡子暗暗發誓將用自己的身體去實現孩子們的上學夢。
在家鄉她知道那些花枝招展回來過年的姐妹們都是在外做批肉生意的。她明白那是一條賺錢的捷徑。
她洗了個澡,告別了校長、告別的父親,告別了那間千瘡百孔的茅草棚,紮著兩條麻花辮走向了繁華的大都市。
臨走的時候,父親笑了,校長哭了......
繁華都市的五顏六色並沒有給殷彩霞帶來一絲興奮,她眼裡始終浮現的是那間低矮茅草棚搭建的教室和孩子們渴望的目光。
她走進了一家髮廊,躺在了骯髒的床上,受到了人生的第2次蹂躪給了錢。
那天,她在日記本上寫著:局長連個嫖客都不如,幹了處女連錢都不給的白嫖。
殷彩霞是那幫姐妹裡最節儉的女孩。
她從來不化妝,也從來不穿那些性感的衣服,她總愛紮著麻花辮,但她的生意卻總是最好的,她總是搶了其他妓女的飯碗,她也經常為此遭到妓女們的群毆。
鼻青臉腫之後,她會走向另一家髮廊,似乎只有在那粉色的燈光下她才可以看到希望。
看著嫖客們一張張邪惡的嘴臉,她心裡卻似乎看到了孩子們天真的笑容,但她從來就不曾因此而流淚,因為,她是個老師。
她將自己的收入除去生活費之後,全部寄給了校長。
校長按照殷彩霞的意思將她寄回的一筆筆嫖資全都用於改善小學的教學條件上。
有人問起那筆錢的來源,校長就說那是社會捐助的善款。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有一天終於從郵局傳來消息說那些錢是殷老師寄來的。
當地媒體得知這一消息後紛紛試圖採訪殷彩霞,但都被她婉言謝絕了,因為,她是個妓女。
有錢了,學校變了,第一個月,買了黑板,修了屋頂。
第二個月,有了木制的課桌與板凳。
第三個月,所有的孩子都有了課本。
第四個月,所有的孩子都有了紅領巾。
第五個月,已經沒有孩子光著腳丫上課了。
第六個月,殷彩霞回來了。
當孩子們看到她的時候,爭先恐後地叫她"殷老師……殷老師回來了……殷老師好漂亮啊……"。
看到孩子們激動的笑臉,殷彩霞哭了,這半年裡,多少的委屈和淚水,在她眼裡都那麼的有價值。
在家呆了幾天,殷老師又踏上了南下的路。
第七個月,有了操場。
第八個月,有了籃球。
第九個月,有了新鉛筆。
第十個月,學校有了自己的國旗,孩子們每天都能夠在操場上看到國旗冉冉升起。
在第十一個月,一個房地產商堅持不用套,結果讓殷老師意外懷孕了,打完胎後,殷老師成了房地產商的二奶。
可那位包養她半年的房產商因為深圳房價陡降而拋棄了她,一分錢沒付。
殷彩霞終於疲倦了,她想回家,她想回到孩子們的身邊,可她最大的夢想是為孩子們蓋上一間磚砌的教室,再為孩子們買上2台電腦,因為這個夢想還沒實現,所以她只能回頭去苦苦哀求那位房產商。
房產商說沒錢,但可以為她介紹一筆大生意,一老外,願意出3千美元買她一夜。
想到幾年前的那陣大風,殷彩霞拖著疲憊的身軀爬上了老外的床。
她發誓,過了那個晚上她就回到她久別的家鄉,回到她久別的課堂。
可就在那個晚上,殷老師被3個外國人強姦致死。
死前她才剛過完自己21歲的生日。
殷老師死了,她沒能完成她最後的夙願,那就是給孩子們蓋上一間磚砌的教室,再為孩子們買上2台電腦……
一個妓女死了,悄無聲息。
深圳的天空還是那麼藍,官員們在豪華宴席上高談闊論,道路上行駛的高級轎車散發著耀眼的光芒。
興奮的人們滔滔不絕地談論著股票、房價和車市,還有電影、音樂和愛情。路邊親親我我戀愛的小青年們為了一點小事要死要活。
可在此時,甘肅那個人們已經忘記了的小山村,正在舉行只有學生、老師和數百位沉痛的村民的追悼會。
追悼會上,人們看到殷彩霞的一張黑白照片,照片裡,她紮著兩個麻花辮,笑得如此單純。
校長翻開殷彩霞的日記,當著孩子們的面老淚縱橫地朗讀起來,她這樣寫道:賣一次淫,可以幫助一名失學兒童;當一回二奶,可以拯救一所希望小學…學校的國旗降了一半。
或許,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為一個偉大的妓女而降的國旗。
筆者感言:寫這篇文章,我整整哭了2個小時。
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歧視任何妓女,因為她們當中有一個殷彩霞。
真誠希望大家多轉載此文,貼滿各個論壇和空間.
讓我們的父母官們看看,當他們在臺上高談闊論的時候,當他們在酒桌前恍酬交錯的時候,當他們以權謀私的時候,當他們在臺上學習3個代表的時候,多想想那個不是共產黨員的殷彩霞和萬千處於水深火熱的窮苦百姓。
彩霞在那個世界在用哀求的眼神望著我們。
殷彩霞雖然身為妓女,但她比誰都活得高尚,比誰都活得有尊嚴。
在人心冷漠、肉欲橫流之下,她給予孩子們的愛難道不是我們社會最可貴的"大愛"嗎?
殷彩霞帶著未完成的遺憾離開了這個世界,作為生者,我們理當完成彩霞的遺志,在這個寒冷的冬天,多給千百萬窮苦的人們、多給社會奉獻我們的愛心和責任。
奉獻給大家這篇感人的故事,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夠開心的生活,為社會多奉獻點愛心。
希望大家把這帖子多轉轉 靈魂的震撼!
PS:完全尊重原著,沒有修改。
看完這個故事後大家有什麼感想呢---應該不會在懷疑標題--也不會看這標題發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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