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旨:為提昇青少年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特舉辦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三、比賽資格:
國小、國中、高中學生,棋力二段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
四、報名方式:
(1) 免報名費。
(2) 個人資料請填姓名、組別、棋力、地址、電話、就讀學校、年級。
並附學生證影本、段位證書影本。
(報名表格備索,請上網www.lrsf.org.tw下載,或來電向基金會索取。)
(3) 報名自9月1日起至9月19日,名額300名,段數高者優先,
同段數者以報名先後取得優先參賽資格,額滿截止,
可親自報名、郵寄報名。欲報從速。
五、報名地點: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
郵寄報名者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榮三盃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並請標明組別,
掛號郵寄本基金會地址(郵區24143)。
TEL:(02)29772067 FAX:(02)29772097
六、比賽時間:
(1) 選拔賽 — 97年10月19日,上午8:00-9:00報到,9:10開幕,9:30開賽。
(2) 決賽 — 97年11月9日,上午8:00-9:00報到,9:10開幕,9:30開賽。
七、比賽地點:
選拔賽及決賽地點—自由廣場大樓。(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
八、比賽規則:
(1) 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
(2) 局差一律分先,黑棋184子勝。
(3) 時限依情況由主辦單位決定。
(4) 採瑞士制計算成績,若兩人勝場相同,以輔分判定勝負。
(5) 所有選手應該參加開幕,開幕前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棄權。
(6) 比賽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7) 本賽程設裁判長1人,參賽選手一律服從裁判判決。
(8) 比賽組別:中學組、小學組(含幼稚園)。
(9) 職業棋士不得參賽。
(10) 參賽及入場者請著軟墊鞋、運動鞋,並不得喧嘩。
(11)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
九、獎勵辦法:
(1) 參賽者均可獲紀念品乙份,並提供參賽者午餐。
(2) 選拔賽—各組取前十六名,參加決賽,總決賽棄權者不得領取獎學金。
(3) 總決賽—
各組冠軍:獎學金50,000元,分別頒發「中學生棋王」「小學生棋王」頭銜;
亞軍:獎學金30,000元;季軍:獎學金20,000元;殿軍:獎學金10,0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獎學金8,000元;第九名至十六名獎學金5,000元。
將代扣稅金15%。
(4) 各組前十六名皆頒發獎狀乙份,各組前四名加頒獎盃乙座。
(5) 違規者或報名資格不符者,取消成績,並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
(6) 經報名後,無故缺席者,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
十、相關訊息請隨時注意本會網址 www.lrsf.org.tw 及自由時報電子報 www.libertytimes.com.tw
協辦單位: 自由時報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台北市圍棋教育推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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