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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http://www.net4p.com/article.php?ID=203「本文轉載自 網路通科技產品行銷管理顧問 」 丁丁與Shinya都是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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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與ShinYa都是個人才,差別在於丁丁已經是在網路上被眾網友稱為人才的卡通人物,另一位ShinYa則是在我公司裡即將成為真人才的創意設計人員。雖然成為人才的方式與順序不同,但是「人才就是人才」這件事情卻是無庸置疑的。 如果您在網路上利用「丁丁是個人才」這六個字在Google查詢,可以查到一堆以天線寶寶為主題的「天線無雙」Kuso漫畫,如果再用「丁丁+斯巴達」查到那個以斯巴達電影為場景的Kuso影片,我想您更會同意無論丁丁是否真是個人才,但是創作這些Kuso的傢伙肯定是人才。可惜的是作者很謙虛地沒有將網址或大名放在作品上,我也沒花時間去查詢那些讓我快樂一整天的漫畫來源是誰,因此雖然「丁丁」這位天線寶寶因為這些Kuso更出名了,但是真正的人才卻沒有獲得很好的曝光,所以目前為止在行銷上來看,可以被行銷的產品還是那些Kuso影片而不是那位作者,而我卻一直希望看到這些高手把自己包裝為產品。 細數網路上以漫畫或Kuso出名的,有前幾年的阿貴、訐譙龍,近幾年的彎彎,這些人才都能透過網路把自己的創作轉換為實際的產品與利潤,但是我看過很多被埋沒的人才由於不懂得經營自己的知名度,所以就這樣鬱鬱不得志終其一生。ShinYa是我公司的新同事,原本應徵的職位是「網頁與平面美工人員」,但是有一天ShinYa跟我說「老闆,我能不能不被稱為美工?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我是一個設計或者創意人員」,那一天開始我就知道ShinYa絕對是個人才,因為她知道如何定位與包裝自己,所以在面試的時候ShinYa談到薪資是採用主動的方式直接提出她希望的數字,更是沒有讓我太驚訝,因為真正的人才的確應該知道自己值多少錢。 記得2003年我開公司的時候,有一天我的恩師帶著一位學長到我那十來坪的小辦公室,要我把公司結束跟著學長到一家電視購物公司的網路部門擔任主管,當時我問學長一個月的薪水有沒有六位數答案是沒有,而其實我第一個月開公司的時候利潤就已經有六位數了,因此在這樣的考量之下我當然選擇拒絕他,因為我自認我是個人才。到今天我還是常常自問如果有人願意請我去當總經理我應該開價多少?每次跟我內人討論這個問題的結論都是繼續安分的開自己的公司好了,因為一個月五六十萬以上的薪水要求是不會有哪個公司的董事長願意支付的。 如果你自認為是個人才那你應該謙虛嗎?很多會搞創意的人卻不懂得自我行銷是很可惜的,因為對消費者來說創意是被行銷出來的。如果你看過<你的行銷行不行>這本書,應該會對書中的漫畫留下很深的印象,畫漫畫的是我公司前一任的美工人員「小羊」。小羊是不是個人才?當然是!因為一個剛進公司連繪圖軟體都不會用,卻可以透過電腦繪圖製作漫畫而且在一本書的封面掛名的才子當然是個人才。但是小羊碰到了一個可以出書的機會,所以相對於他所有同學來說他也碰到一個好老闆。但是類似丁丁是個人才這種已經在網路上爆紅的漫畫,卻沒有能在作品上看出作者是誰的案例如果發生在你的身上,那你這個人才是永遠不會被放在正確的位置的,所以你想跟丁丁一樣是個虛擬的人才嗎?還是跟ShinYa一樣是個以積極主動的行為證明自己是真實存在的人才? 行銷智慧:凡做過必留下痕跡才有成為人才的機會 本文首載於理財周刊374期 |
作者簡介:腦後有反骨的CK江亙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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